爱下书小说网 >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 > 第86章 去霍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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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东山儿屯儿位于哈拉山山下,离孙敖屯儿大约十里地的路程,霍建峰和韩明秀都是年轻人,腿脚好,一个多小时就走到了。

    到了霍家,霍老太太早就拄着棍子等在门口儿了,远远的看到孙子带着一个秀气的姑娘走过来,跟一对儿金童玉女似的,老太太喜的脸上顿时绽开了一朵菊花儿。

    这个丫头长的可真俊啊,大眼生生,双眼爆皮儿的,脸蛋还又白又嫩,一点儿都不像别的农村姑娘似的一脸的高原红,而且,这姑娘的身材也很好,长的又高又直的,跟小峰走在一起,别提有多般配了!

    没等说话唠嗑,老太太就已经相中了韩明秀,等韩明秀走上前,霍建峰给她们介绍了,韩明秀再大大方方的叫了一声“奶奶”,老太太就更喜欢了,拉着她的手不住声的叫“好”,还一个劲儿的夸她长的俊。

    王淑芬知道韩明秀今个要来,本来是打算躲出去不见的,但因为架不住好奇心,想看看到底是个啥样的姑娘把小峰给迷成这样,就勉勉强强的留下来了。

    不过,等她看到韩明秀后,却不屑地撇撇嘴,满眼挑剔。

    这丫头长的,眼睛太大,跟大眼贼儿(田鼠)似的,脸盘子太小,一看就没有福相,还有,她那么瘦,腰细的一把就能掐过来,就这小身板儿能生出儿子吗?

    最让她看不上眼儿的是她穿那身衣裳,又破又小的不说,还是家染的土蓝色,穿在身上老气横秋的,两个胳膊肘上还打着补丁。

    新媳妇头一回上婆家来,哪个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啊,就她特殊,整这么一身儿,看着都寒碜,也不知小峰咋想的,咋就相中她相中成那样儿呢?

    “大爷,大娘……”

    韩明秀虽然看不上王淑芬,但是面子上还是得过得去,就客客气气的叫了她一声儿。

    霍洪山见到侄媳妇或者说‘儿媳妇’这么乖巧,高兴的连连答应,“哎,哎……”

    王淑芬上下打量着韩明秀,见她手里拎着的东西,就皮笑肉不笑的说,“哎呦,来就来呗,还拿这些东西干啥?这些玩意儿哪是咱们庄稼人吃得起的东西啊?”

    这是在挑刺儿给韩明秀下马威呢,顺便儿还提醒霍建峰韩明秀能花钱,败家。

    然而,韩明秀却不慌不满的说,“普通庄稼人吃这些东西是有点儿浪费了,可奶奶不是普通人啊,她老人家是烈士的母亲,也是英雄的母亲,吃这些东西一点儿都不过分啊?”

    这句话,既解释了自己“买”这么奢侈的东西的原因,又抬高了老太太的身份,顺便儿表明了这些东西是给老太太买的,没她王淑芬的份儿。

    王淑芬没想到韩明秀能怼她,还把她怼的无可辩解,一时间气得脸都黑成了狗屎了,霍老太太看出儿媳妇要炸,赶忙出来打圆场,她一边招呼韩明秀进屋儿,一边跟她寒暄,暂时把僵硬的气氛给缓解开了。

    然而,王淑芬被个她本就看不上的小丫头片子给怼了,岂能就此善罢甘休,她越想越生气,越看韩明秀越觉着她烦人,就板着脸一言不发,明眼人儿一看就知道她在给人脸子看呢。

    那张老脸都拉拉到二尺半长了,韩明秀当然也看见了,但她就装作没看见的样子,拉着老太太的手说说笑笑的,偶尔还跟霍大爷说上几句。

    王淑芬干坐在那里,看着屋里的几个人儿说说笑笑的,没一个搭理她,更生气了,气急之下,便不管不顾的说,“小秀啊,你将来可要好好的对我们家小峰啊,我们小峰对你可是十个头儿的,你是不知道哇,为了今儿招待好你,我们小峰初七就进山打猎去了,这大冷的天,他在山里一呆就是两三天,为了你也是豁出去了,想当初我这个当大娘的有病了馋肉吃,他都没说替我去打个兔子回来吃吃呢!”

    霍建峰皱了皱眉,说,“大娘,你说的是五六年前的事儿吧,那时候我还小,还不敢进山呢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那时候小峰还是孩子呢,哪像现在是的,在部队历练这么多年,那会子别说是他不敢去,就是他敢去,我也不放心他去啊?”霍洪山在一边儿说道。

    王淑芬一看自家男人帮着外人说话,气咻咻的瞪了他一眼,示意他闭嘴,瞪完眼睛才带笑不笑的说,“不过小峰,你这次进山两三天,就打到一只兔子吗?”

    霍建峰说,“哈拉山的野兽太少,能打到一只兔子已经很不容易了。”

    王淑芬轻哼一声,说,“老祁都四五十岁了,人家还打到一只野鸡和一只狍子呢,你个年轻大小伙子,还没个老头子管用呢。”

    听到她的讽刺,霍建峰并没有生气,他风轻云淡道,“老祁叔是老猎手了,比我经验丰富,比我打的多也不足为奇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是吗?”

    王淑芬笑了,意有所指的说,“岂止是比你经验丰富啊,还比你快呢,你知不知道啊,人家昨天就回来了,你比人家足足晚一天才回来,知道的是你没打着猎物在山里转悠呢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打着啥大家伙偷着去城里卖了去呢。”

    韩明秀听到他俩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霍建峰打猎的事儿,就插进了一句,说,“你去打猎了?”

    霍建峰“嗯”了一声,说,“在家呆着也没意思,就让老祁叔带我进了一趟山,打回一只兔子,待会儿咱们炖了吃。”

    他说的很轻松,仿佛是去钓一次鱼或者郊一次游似的,但其实,初六那天从她家回去后,他收拾了东西,初七就进山去了,在山里足足呆了三天,三天的时间,吃睡都是在山里,冰天雪地的,冻都快把人冻死了,更别说还时不时的有豺狼出没,那其中的辛苦和危险就别提了。

    不过,也不是白辛苦的,经过一番搜寻追逐,他猎到了一只成年的公鹿,将近二百斤,被他直接扛到县城卖了,不过不是整只卖的,是分开卖的。

    他先去一个老中医那儿,把鹿茸、鹿血、鹿鞭、鹿皮、鹿骨和鹿尾都卖了。

    鹿身上都是宝,尤其是鹿茸和鹿鞭,都是论克卖的,那只鹿,光鹿茸和鹿鞭就卖了三十多块钱,鹿骨、鹿筋、鹿皮、鹿尾等卖了二十多。

    剩下的鹿肉,一半儿叫他送到了他那个战友那儿,让他帮着换成了那两份儿四合礼,一半儿送进收购站,不过没有卖钱,而是换成了肉票,准备等他走后留给奶奶和秀儿,将来她们馋肉的时候随时都能去买去。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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